浙江新能源产业标准化的现状及其推进思路
赵志强 单越康 刘 璇 朱培武
2009年5月,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重点在全省发展太阳能和风能产业。浙江省作为太阳能和风能产业的主要省市之一,在太阳能产业从硅材料到硅片、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和系统应用均有涉及,在风能研究和关键设备制造水平上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为了解全省新能源产业标准化现状及其制约因素,省标准化研究院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开展实地调研,提出了推进我省新能源(太阳能、风能)产业标准化的对策思路。
一、我省新能源产业现状
(一)太阳能产业
1.光热产业
浙江省作为太阳能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目前太阳能热利用企业约有1200家(其中,整机生产企业为400家),主要分布在嘉兴和杭州,两地企业数量分别占总数的75.42%和8.33%。2008年,全省光热产业生产集热面积达700万平方米,产值约35亿元;其他配件产值约45亿,总产值约占全国的25%。截止到2008年底,我省太阳能安装农村推广面积达370万平方米、城市推广面积达420万平方米、公共服务以及生产企业达10万平方米,累计安装集热面积达800万平方米。
2.光伏产业
近年来,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长足发展,2008年光伏电池销售规模达37.9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光伏生产企业共有150家左右,其中初具规模的企业有60家,上规模企业有35家。开化县是我省硅产业的重要基地,2007年被省经贸委授予浙江省硅产业基地,2008年被省质监局列为质量提升十大块状产业之一,2009年被省政府列入浙江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试点名单。
截止2008年底,全省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为约2000千瓦。其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2008年8月建成并网光伏发电微网系统,开始并网发电,装机容量为200千瓦,供应两幢教学楼的用电;浙江省电力公司在2009年1月完成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顺利并网发电,其装机容量为300千瓦。截止到2009年5月底,浙江电力公司收到了28家浙江光伏发电项目共计3.8万千瓦的并网发电申请,显示我省已具备相当规模的商用太阳能发电能力,以太阳能发电装备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在政策暖风中加速起航。
(二)风能产业
1.风电场建设
截止到2008年底,我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19.463万千瓦,其中2008年新增装机容量14.728万千瓦。全省最早并网运行的风电场有括苍山风电场和鹤顶山风电场,装机容量3.565万千瓦;2008年开工建设或建成的风电场有慈溪风电场、衢山岛风电场、东白山风电场和天台山风电场等。预计至2015年,包括所有在建、扩建和新建的风电场投产后,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6万千瓦。
2.风电设备制造
随着开展风电技术研发和风电场开发建设,我省风电设备制造业发展显著。目前,省内能够研制和商业化生产750/800/1500千瓦风电机组的有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产品本地化率已经达到了70%以上。浙江天洁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引进的1500千瓦风电机组也正处于试制阶段。此外,我省风电机组部件制造发展也很快,目前除风电机组叶片、液压系统、制动系统外,其他主要零部件(如发电机、齿轮箱、塔架、主轴、轴承、机舱等)省内均有配套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企业有盾安控股、天马轴承等。
二、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国家标准化现状
(一)基本概况
截止到2009年6月,我国新能源(太阳能、风能)产业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190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1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87项,占总数的52.6%;强制性行业标准19项,推荐性行业标准71项,占总数的47.4%。这些产业标准已基本构建起我国的太阳能产业标准体系,包括太阳能基础标准子体系、太阳能热利用标准子体系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标准子体系。
其中,光伏标准子体系根据产业链特点又可细分为硅材料、硅片、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和系统应用等标准体系。81项风能产业标准初步构建了我国的风能产业标准体系,包括风力基础标准子体系、风力发电标准子体系和风力提水标准子体系,目前,风力发电标准子体系比较成熟,已对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和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制定了大量标准,占总体系的四分之三以上。具|体而言,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术语、设计要求、安全要求、技术条件、试验方法、验收规范等标准,也涵盖了发电机、叶片、齿轮箱等主要零部件和偏航系统、制动系统的技术标准。
这些标准基本上形成了以产品标准为主体、以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相配套的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以便在新能源产业的研发、制造、贸易、检测、认证等全过程中贯彻实施,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但由于新能源技术不断快速发展,加之我国现有标准的标龄偏长,在某些领域中仍存在标准不适用或无标可执的情况,其中太阳能硅材料方面的标准尤其突出,亟需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分项情况
1.历年标准制修订情况
经分析,190项新能源产业标准的平均标龄为8.0年,与我国国家标准的平均标龄大体相当,比ISO标准平均标龄4.9年高2.1年。其中,标龄最长的27年,标龄大于等于10年的标准有66项,占总数的34.7%;标龄小于等于5年的标准有81项,占全总数的46%。
2.标准的采标情况
经分析,190项新能源产业标准中,有39项综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占总数的20.5%;有29项实际采用标准(等同采用为24项,修改采用为5项),占总数的15.3%。主要采标来源是IEC标准,共有31项,占所有采标标准的79.5%;其次是ISO标准,共有4项,占所有采标标准的10.3%。就国际标准转化率而言,IEC标准和ISO标准的转换率分别为62.0%和20.0%。但是,对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现行状态进一步研究发现,所采用的IEC标准多数已被废止或者被修订。可见,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标准采标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亟需加强相关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和采标工作。
3.标准起草单位分布
经分析,共有103家单位以第一起草单位的身份参加了新能源产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呼和浩特畜牧机械研究所、电子工业部第十八研究所、峨眉半导体材料厂、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标准制定数居前,产业标准制修订龙头的单位优势比较明显。进一步对第一起草单位的地区分布进行研究,发现国家级单位共起草67项标准,占总数的35.3%;其次,为内蒙古、天津、北京和陕西。分别位列第二到第五;浙江省共起草5项标准,位居第7。
4.标准化技术组织现状
截止到2009年6月,我国与新能源产业直接相关,已成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技术委员会(TC20/SC6)、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0)、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90)、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TC203/SC2)和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02)。另外,批复筹建的有: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太阳电池组件工作组;拟筹建的有: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轮箱工作组。总体而言,我国新能源产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基础框架已经比较完善,下一步应密切相关的SC,以满足新有源产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待续